1.畢業生持學院審簽的《廣西工程職業學院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其它自薦材料,通過與用人單位供需見面或雙向選擇落實就業單位,并與用人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2.《全國西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需經畢業生本人簽字確認,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學院招生就業處簽字蓋章,而后用人單位、學院招生就業處、 畢業生本人各保留一份;
3.學院招生就業處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內各項內容審核后,將其編入就業建議方案報省教育廳審批;
4.區教育廳審核并批準學校上報的畢業生就業建議方案后,將正式下達畢業生就業方案;
5.學院招生就業處根據畢業生就業方案,向畢業生簽發《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報到證分上下兩聯,上聯(藍色聯)發給畢業生,下聯(白色聯)裝入畢業生檔案。畢業生需妥善保管報到證,不得自行涂改、撕毀和遺失;
6.學院相關部門組織畢業生辦理戶口和黨團組織關系的遷移手續,并按規定渠道轉遞畢業生檔案;
7.畢業生憑《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到就業單位報到,將報到證、《戶口遷移證》交給用人單位,辦理戶口落戶手續。
Copyright© 2007.4-2025.4 版權所有 廣西工程職業學院 網站備案/許可證號:桂ICP備08102409號-1 桂公網安備45102302000022 維護:網電中心
學校地址:廣西平果市大學城大學路1號 電話:0776-5680888 郵編:531499
校辦電話:0776-5588685/5588681傳真55886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