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協助處長工作,在處長不在位的情況時臨時負責本處工作;
二、答復和接待學生家長來信與來訪,答復上級的問詢;
三、擬制上報與下發文書,制定和完善有關學生工作管理制度規定;
四、落實上級的指示,完成院領導臨時交辦的工作;
五、督促、協助和檢查本處人員工作,完成臨時不在位人員的工作;
六、完成輔導員培訓和學生工作有關活動的組織;
七、協助部門領導做好學生管理工作,完成部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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