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工程院〔2023〕65號
關于印發《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師生安全事故處理暫行辦法》的通知
校屬各單位:
現將《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師生安全事故處理暫行辦法》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組織落實。
廣西工程職業學院
2023年8月16日
廣西工程職業學院師生安全事故處理暫行辦法
為了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理師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應急處理工作,切實保障師生人身安全,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暫行規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和組織我校突發安全事故的應急處理工作。
組長:羅艷妮 校長
副組長:彭高彬 紀委書記、副校長
黃秋霞 黨委副書記
成員:黃香琴 黨委辦公室副主任
班衛麗 校長辦公室副主任
李麗詩 學生工作處副處長
劉兆兵 后勤管理中心主任
王冬冬 保衛處副處長
吳小芳 財務處副處長
龐英連 經濟管理學院院長
覃鳳姣 藝術設計學院院長
梁鳳琴 教育學院院長
梁欣欣 汽車與機電學院副院長
楊 竟 土木工程學院副院長
廖 嬌 鐵道與航空學院副院長
黃秀妮 國防科技學院辦公室主任
陳 龍 新聞中心科長
二、事故類型
學校重大火災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重大危險藥品安全事故;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重大特種設備安全事故;外來暴力侵害事故;食物中毒安全事故;流行病傳染安全事故等。
三、安全事故報告及處理程序
1.安全工作實行“一把手”負責制。主要負責人是本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對師生安全教育、學校內部安全責任制度、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日常安全管理以及事故應急處置等工作全面負責。
2.學校發生或接到突發安全事故后,必須在5-10分鐘內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向公安、交警、衛生、消防等相關部門報案請求援助。學校本著“先控制、后處置、救人第一、減少損失”的原則,果斷處理,積極搶救,指導現場師生離開危險區域,保衛好學校貴重物品,維護現場秩序,做好事故現場保護工作,上交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有關材料,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3.對緩報、瞞報、延誤有效搶救時間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予以黨紀政紀處分。
四、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一)重大火災安全事故
1.學校第一時間指揮師生緊急集合疏散,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學校利用校園播音系統或鐘聲發出緊急集合信號,組織教師到班級指揮師生按順序疏散,樓道間要有專人組織疏散,及時將師生帶至遠離火源的安全地段。
3.嚴禁組織師生參與救火,教師可利用一切救火設備救火,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
1.學校第一時間指揮師生緊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事故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2.學校要迅速搶救受傷師生,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救治,及時報警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三)危險藥品安全事故
1.學校危險實驗藥品要求專柜存放,專人管理。
2.在實驗操作過程中出現的安全事故,學校要及時將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將情況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3.在最短時間內將受傷師生送至醫院搶救,及時報告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保護好事故現場。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四)工程建設、危房安全事故
1.學校在建或改建的建筑物要豎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2.學校D級危房一律不允許使用,封閉的D級危房要豎立警示牌,設有隔離欄。
3.學校發生建筑物、危房安全事故,迅速組織師生疏散至安全地段,及時將事故信息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4.對受傷師生組織搶救,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特種設備安全事故
1.學校要定期檢查鍋爐使用情況,做好鍋爐工的培訓工作,購買特行業保險。
2.事故發生后,及時搶救受傷師生,及時報告110、119、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封閉事故現場。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六)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1.學校外來的未經允許強行闖入校園者,學校門衛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應及時將闖入者驅逐出學校,并由門衛或保安人員向其發出警告。
2.學校內發現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應先制止、制服,同時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3.對受傷師生及時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七)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1.立即停止學校飲食攤點、食堂的生產經營活動,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報告,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
2.積極協助衛生機構救助病人。
3.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和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4.配合衛生防疫部門的調查,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5.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八)流行病傳染安全事故
1.學校發現有傳染病癥狀的師生,應立即通知家長將患病師生帶到醫院檢查就診,有傳染病的教師不得帶病上班,凡患傳染病的師生需經醫院診斷排除傳染后才能返校。
2.學校發生特殊傳染病,要迅速利用學校隔離室對患病師生進行隔離觀察,及時報警110、120等相關部門請求援助,通知患病師生的家長和親屬,送定點傳染病醫院診治。
3.學校對傳染病人所在的教室及涉及的公共場所要及時消毒,對與傳染病人密切接觸的師生進行隔離觀察,防止疫情擴散。
4.及時將發現的疫情上報上級主管部門、衛生防疫部門,并做好病人的跟蹤工作。
(九)其他安全事故
依據事故性質和本校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采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教育、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后處置工作。
五、善后處理
(一)應急處置結束后,應及時開展善后處置工作,具體工作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牽頭處理,學校法務部參與。
(二)學校突發安全事故善后處置流程
1.對受傷害師生及其親屬予以慰問。
2.協助受傷害師生或其親屬處理商業保險的賠付問題。
3.對于學校需要承擔法律責任的師生意外傷害事故,應由學校突發安全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學校法務部與受害師生直系親屬協商解決,簽訂善后處置協議。
4.對于協商無法達成一致的師生意外傷害事故,可申請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或法院進行調解,按照法律程序簽訂調解協議。
5.對于調解無法達成一致,受傷害師生本人或者直系親屬提起訴訟的,由學校法務部按照法律程序應訴處理,學校師生意外傷害事件處理小組協助。
(三)宣傳部門負責善后處置的輿情關注,做好事件的正面宣傳與引導,對負面新聞應積極應對。
(四)事件處置結束后,應將處置結果及相關文件、證物歸檔留存。
(五)及時總結事件經驗、教訓,提出改進工作建議,做好同類事件的預防工作。
六、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
學校建立健全并落實安全事故突發事件信息報送、應急處置等各環節的運行機制,保持通訊方式方便快捷,確保信息報送渠道安全暢通。凡達到劃定級別的突發事件,除向主要領導報告和及時處理外,還要向主管部門和分管校領導報告。
(二)資金保障
應急資金統一列入學校財政預算,一般情況由學校預算資金列支。因學校基金會單獨列支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件處置基金,特殊情況由處置基金單獨列支,確保安全事故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所需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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