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與機電學院院長崗位職責
[ 作者:機電學院 |來源:汽車與機電學院| 時間:2021-03-11 09:13:30 | 瀏覽:次]
1.領導和主持全院各專業教學和學生管理工作,貫徹執行學校的決定、指示、規章制度,組織全面完成學校下達的教學、科研及其他任務。
2.根據學校教育事業發展的長遠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主持制訂本本院教學、學生、科研、專業設置、學科建設、實驗室建設、教職工隊伍建設、學術交流等規劃和年度計劃,報學院批準后,組織實施。
3.負責指揮、協調教學運行工作,搞好教學各個環節的組織管理。主持并協同各專業教研室做好本院教學規范化建設,抓好課程建設、專業教研室建設、學風建設、教研工作和學籍管理,保證教學質量。
4.組織監督各教研室做好本院日常教學、教研、科研和業務學習工作,包括教學計劃與大綱的制定、修訂,考試試卷、學生成績的審核簽字,各類教學任務的落實,教學質量的跟蹤與考評等;
5.管理本院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和社會服務工作。
6.主持院務會議,研究、處理本院專業設置及專業培養計劃、教學、科研等方面的重大問題。
7. 按照管理權限,認真搞好教職工隊伍建設,抓好教師梯隊建設,培養好專業帶頭人。
8.關心本院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組織開展育人活動、第二課堂活動,做好學生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好本院學生的就業指導工作。
9.加強同校內外聯系,積極聯系開展校企聯合。
10.負責審定本院實驗室、實訓基地建設規劃和設備的購置計劃,并按學院要求組織實施。
11.組織和指導本院重點專業建設和優質課程建設。
12.關心本院教職工的思想、學習、工作和生活,做好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13.組織、檢查本院人員全面履行工作職責,執行考核、獎懲制度。
14.主持本院支部工作,負責本院師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學生工作。
15.支持、關懷、指導系共青團、系學生會的各項工作。
16.配合招生辦進行招生宣傳工作,積極完成招生任務。
17.完成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